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 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8-09-18 浏览:7847次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师〔2018〕77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

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教师〔2017〕90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18〕6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面向职业院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专任教师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历届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教学名师奖的不再参加本次遴选;名校长培养人选面向高职院校正副职院(校)长和中职学校校长。

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遴选条件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2018-2021年期间,在全省遴选培养500名专业带头人(高职院校300名、中职学校200名),100名教学名师(高职院校60名、中职学校40名),50名名校长(高职院校20名、中职学校30名)。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实行分期遴选、分批培养,2018年首批遴选200人,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各100人。名师名校长实行一次性遴选培养。

在充分考虑我省职业院校各专业教师数量占比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下达各项目培养人选推荐指标数进行差额推选。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名额按培养人选总数的1.2倍进行分配,名师名校长培养人选推荐名额按培养人选总数的1.5倍进行分配。

(一)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培养人选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其中,中职学校教研机构的教研员不超过1人。

(二)高职院校:国家级示范(骨干)、省级示范性建设院校和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院校,每校专业带头人推荐名额不超过4名,教学名师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名校长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它院校每校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推荐名额均不超过2名,名校长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三)省属中职学校:国家级、省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和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每校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推荐名额均不超过2名,名校长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其它院校每校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名校长推荐名额均不超过1名。

(四)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带头人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名,教学名师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

三、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重点选拔培养德才兼备、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景的优秀教师和校长。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各推荐单位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根据遴选条件和项目名额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对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还需进行现场答辩,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建议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确认并公布。

四、申报要求

1.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申报材料包括《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培养人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一式5份)、《福建省2018年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4,一式5份)、《福建省2018年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2.教学名师培养人选申报材料包括《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培养人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一式5份)、《福建省职业院校名师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6,一式5份)、《福建省职业院校名师培养人选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同时还需提供主管教育局或院校推荐公文1份,45分钟讲课录像光盘(文件为rm格式,内存小于7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培养人选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名校长培养人选申报材料包括《福建省职业院校名校长培养人选推荐表》(附件8,一式5份)、《福建省职业院校名校长培养人选个人情况表》(附件9,一式5份)、《福建省职业院校名校长培养人选汇总表》(附件10,一式1份),同时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校长任命文件、2012年(含)以来的校长提高培训合格证书、2012-2017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教育科研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课题限报1项、论文不超过2篇),表彰或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其它能够体现本人教育理念、办学思想、管理经验、办学特色与实绩、影响力和示范辐射作用的相关材料。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材料报送务必完整、有效、及时。各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务必分类装订,并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省属职业院校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省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px2018@163.com,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申报材料”。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茂森(省项目办、0591-83731630),张琳 (省项目办、0591-83731379),曾广林(省教育厅教师处、0591-87091493)。

省项目办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行政楼407室(邮编:350001)。

 

附件:1.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

选遴选条件

2.福建省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培养人

选推荐名额分配表(设区市)

3.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申报材料清单

4.福建省2018年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表

5.福建省2018年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汇

总表

6.福建省职业院校名师培养人选推荐表

7.福建省职业院校名师培养人选汇总表

8.福建省职业院校名校长培养人选推荐表

9.福建省职业院校名校长培养人选个人情况表

10.福建省职业院校名校长培养人选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9月7日

 

附件1

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

培养人选遴选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近5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备与所任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执业资格证书。

3.教学工作业绩突出。从事职业教育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5年,承担本专业2门以上核心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获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下同)一等奖,或省赛二等奖,或国赛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省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以上。 

4.有较强的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能力。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研究成果和相关行业现状趋势,近五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六个月,具有专业领域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应用和推广能力。完成企业实践相关要求,撰写高水平的相应专业实践报告,承担行业企业培训任务3次以上。

5.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业务指导能力。能起辐射带动作用,并指导青年教师在教学、教科研、技能大赛、优质课评比、论文等方面获得奖项。

6.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和教改水平。近5年有主持设区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含专业规范化建设改革、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面向区域产业专业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特色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方面的核心成员。

7.高职院校培养人选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下列3项及以上条件:

(1)专业建设成果显著。担任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校重点专业(群)、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群)负责人,或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研发等专业建设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

(2)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核心成员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核心成员;

(3)任现职以来,在CN刊物公开发表2篇本专业论文,或出版专业专著1部,或主编并公开出版专业课程教材2本;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

(5)任现职以来,主持市厅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6)近5年,承担企业技术研发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1项及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和经济效益(累计到校经费不低于5万元)。

8.中职学校培养人选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1)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核心成员前5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核心成员;

    (2)在CN刊物公开发表1篇本专业论文,或出版专业专著1部,或主编并公开出版专业课程教材1本;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4)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

(5)近5年,承担企业技术研发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1项,并取得一定成果和社会效益。

9.专职教研人员任现职以来,应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教师培训活动,指导中职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方面有显著成绩;主持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在CN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专业专著1部,或公开出版专业课程教材2本;开设设区市级以上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5次以上,具有承担行业企业培训的经历。

二、名师培养人选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为人师表,综合素质好,在本省、本校、本行业、本区域中享有较高声誉,近5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2.年龄原则上在52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职业院校教师资格,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课教师同时具有与所任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其它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资格证书),近5年具有6个月以上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工作经历。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课时量,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学年;校领导课时量不少于同类教师教学课时量的三分之一,其他管理人员课时量不少于同类教师教学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高职院校名师培养人选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国内(外)访问学者经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下列1项及以上条件:①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校重点专业(群)、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群)负责人,或国家级教改试点等专业核心成员;②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核心成员;③国家或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团队)核心成员; 

(2)下列1项及以上条件:①省级教学改革项目、职业教育类课题主持人,或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职业教育类课题核心成员;②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人,或省级taptap点点官网登陆一等奖、国家taptap点点官网登陆核心成员;③任现职以来,在本科学报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主编并公开出版专业课程教材2本,或获本专业相关国家发明专利1项;

(3)获省级以上技能竞赛、教学竞赛(包括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或指导师生获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包括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5.中职学校名师培养人选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下列1项及以上条件:①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校重点专业(群)、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群)建设负责人,或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建设核心成员;②近5年参加taptap点点官网登陆评选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项的核心成员;③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专业教学资源库的核心成员;

(2)任现职以来,参与国家或省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学指导方案的编写工作,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

(3)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职业教育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出版本专业教材1本;

(4)获省级以上技能竞赛、教学竞赛(包括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或指导师生获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包括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6.专职教研人员任现职以来,应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教师培训活动,指导中职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方面有显著成绩;主持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在CN刊物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或出版专著1部,或公开出版专业课程教材2本;开设设区市级以上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8次以上,具有承担行业企业培训的经历。

三、名校长培养人选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依法治校,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师德高尚,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勇于改革和创新,具备良好的现代职业院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2.担任职业院校专任正副职校长累计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6周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

3.任职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近5年未发生过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违规办学行为。

4.任职学校有良好的立德树人环境和专业教学质量,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当地经济发展为行业企业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学生就业率较高,社会声誉良好,学生获得感强。

5.任职学校发挥一定的示范领引作用,近5年内有省市级经验交流、成果分享经历。

6.高职院校名校长培养人选需具备下列项目中2项及以上条件:

(1)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近5年主持过省级或国家级职业教育类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提案、调研报告被市级政府以上单位采纳;

(2)近5年来,任职学校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省赛一等奖、国赛二等奖以上奖项累计不少于10项(同一奖项不重复计算);

(3)近5年来,任职学校获省职业教育taptap点点官网登陆一等奖1个及以上,或二等奖2个及以上,或国家级taptap点点官网登陆二等奖1个及以上;

(4)近5年来,任职学校被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综合表彰;

(5)任职学校入选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或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7.中职学校名校长培养人选需具备下列项目中2项以上条件:

(1)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近5年来承担过市厅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本,或公开出版专著1本。

(2)任职期间,任职学校获省职业教育taptap点点官网登陆或国家taptap点点官网登陆二等奖1个及以上。

(3)近5年来,任职学校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省赛一等奖、国赛二等奖以上奖项累计不少于10项(同一奖项不重复计算)。

(4)近5年来,任职学校被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综合表彰,或承担省级职业类或综合类重点任务工作。

(5)任职期间,任职学校在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中成绩优异,新增省级及以上级别重点专业;或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培育项目,或国家级精品课程,或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附件2

福建省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名校长

培养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单位:人)

设区市

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推荐名额

教学名师培养

人选推荐名额

名校长培养人选推荐名额

福州市

20

11

8

厦门市

13

6

5

泉州市

20

11

8

漳州市

9

4

3

莆田市

8

4

3

三明市

8

4

3

南平市

9

4

3

龙岩市

8

4

3

宁德市

8

4

3

平潭综合实验区

2

1

1

合  计

105

53

40

 

注:专业带头人为2018年度遴选培养任务

附件3

福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名师

培养人选申报材料清单

1.设区市以上专业教师培训结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2012-2017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1份。

2.2012年以来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和承担行业企业培训任务的证明材料。

3.2012年以来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

4.2012年以来参加教科研工作的证明材料。

5.2012年以来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以及其它论文的复印件(含论文正文和刊物目录、封面、封底)。

6.2012年以来本人参与组织或编写省级以上课程大纲(标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的证明材料。

7.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含专业规范化建设改革、面向区域产业专业改革)、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特色课程研发等方面的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8.2012年以来参加企业实践证明材料。

9.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和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

10.专业带头人和名师遴选条件中的相应佐证材料。

11.其它能够说明和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引领示范作用和技术开发能力的有关材料。

附件4

 

 

 

 

 

 

 

 

福建省2018年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

培养人选推荐表

 

 

□ 中职         □高职

 

(请在相应□内划√)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任 教 专 业                      

学校(单位)主管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制

 2018年9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5份,表中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本人照片使用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

4.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应简要说明被推荐者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和水平、工作成绩、教育教学成果等。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

片



工作单位


出生

年月




现任教专业

(大类、专业)


具有何种

教师资格




参加工作

时间


教龄


政治

面貌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聘任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及

任职时间


健康

状况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及专业




访问学者经历


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




通讯地址

(含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含手机)




各种职业资格

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情况

证书名称

颁发时间

颁发部门








工  作

简  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及部门

任何职务








主 要 学 习  经 历

起止时间

学校及所学专业

任何职务








专业任课情况

专业名称

任教课程

任课时间








教学工作量

情  况

年 度

任教课程

教学工作量(课时/学年)


2012-2013学年



2013-2014学年



2014-2015学年



2015-2016学年



2016-2017学年



参加设区市以上培训情况

(含各种职业技能培训)

起止

时间

地点

培训项目

举办单位









主要获奖

情  况

(包括技能大赛)

获奖

时间

表彰奖励称号

授奖部门








主要学术论著、

经验总结、研究

报告或出版专业

课程教材

发表

时间

论文、著作题目

刊物名称

统一刊号









编写教材、课程大纲(标准)、教学指导方案情况、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

时间

教材、大纲、方案专利、软件著作权名称

实施时间

使用范围









参与课题研究或教改、科研项目、以及课程建设、专业资源库建设等工作情况

课题

时间

课题名称(项目名称)

立项单位

本人承担情况









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和为企业培训情况

时 间

地点

授课或讲座题目

听课人数

组织举办

单位










指导培养

青年教师情况




企业实践情况

时间

实践内容

企业名称








技术服务和

参与企业技术

开发情况




 

本人成就、

主要业绩

(500字以内)

 

 

 

 

 

 

 

 

 

 

 

 

 

 

 

 

 

 

 

 

 

 

 

 

                                   

 

 

 

 

 

                               签   名:

 

                                                  年  月  日

 




 

学校(单位)

推荐意见及

公示情况

 

负

 

          

 

 

 

 

 

 

 

 

 

 

盖    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主管厅(局)推荐意见

(含公示情况)

 

 

 

 

 

 

 

 

 

 

 

 

盖    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福建省2018年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汇总表

 

□ 中职         □高职

 

 

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章)

培训项目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任教专业

联系电话(手机)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请统一用Excel格式制表。


附件6

 

 

福建省职业院校名师培养人选推荐表

 

□ 中职         □高职

 

(请在相应□内划√)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任 教 专 业                      

学校(单位)主管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制

 2018年9月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5份,表中内容一律用电脑录入,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本人照片使用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

4.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应简要说明被推荐者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和水平、工作成绩、教育教学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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